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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國小開始就莫名的熱愛步行,對外宣稱是熱愛闖蕩冒險,實際上則似乎因為當時不會騎腳踏車(很晚才學會。真丟臉)加上坐公車乏味,因此經常徒步漫遊。國中時代個性浪漫不切實際,常背個大背包,裡面丟瓶礦泉水和一張地圖,瀟灑闖蕩閒晃彷彿家常便飯。例如一路走到美術館看展,去SOGO美食街吃大餐,然後很率性地走路回到位於台中市南方邊陲地帶的家。也常憑著莫名閒勁走到火車站鬧區逛街,到豪華戲院看場電影,走到中友百貨吹冷氣,一中街打發晚餐,然後花個四十分鐘走回家。倘若心情不錯還會順道去電子街逛逛,買些遊戲或電影光碟啥的。這種行程往往早出晚歸,家人都私自臆測我有意參選台中市長。現在回想,或許當時精力旺盛,卻閒的發慌沒處消耗體力罷了。

  高中時覺得這樣未免太閒,一方面是為了應付課業壓力,一方面,開始轉向實際派,搭公車或計程車,懷念著過去的流浪日子。然而誰知道,大學就做了更驚人的傻事。有次和當時女友在新光三越看晚場電影,看完已接近午夜。當然沒公車搭,於是心一橫,兩人決定跨越大度山,走回靜宜大學。年少輕狂,當時經過東海別墅商圈,還跑進去吃冰,繼續走,上坡,下坡。抵達目的地時已半夜三點。浪漫?才有鬼,累到爆,但很過癮就是。聽聞此事的人都說我們瘋了。

  這種閒情逸致,就姑且稱之為傻勁吧。連去高美濕地,都會很沒腦的從濕地入口就說要追逐夕陽,頭也不回的一路穿越整個溼地,花了四十分鐘走到海岸分界。那裏真是天高地闊到令人暈眩的地步,身旁半徑兩公里內近乎完全平坦,只有沙灘,海洋,潮聲,昏黃落日,還有心中難以言喻的孤絕與蒼涼,近乎完美。

  曾有段時間,我在網路BBS上暱稱叫「在家裡流浪」。說起緣故,當時大學推甄剛考完,每天過著閒的發慌的日子,只好成天上網,上網,瀏覽一個又一個陌生的網頁。不知不覺間,彷彿不同的國度,不同的世界恍過眼前,我覺得我好像在流浪。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街角到另一個街角;有晴天,有白雲,有酷暑,有寒冬,也有夏日夜晚的暢快沁涼。

  我就是這樣無可救藥的熱愛將自己遺棄在流浪心境。倘若閣下十幾年後看到新聞說有個台灣來的傢伙在西伯利亞荒原迷路被凍死,可別立刻大罵白痴,那個人可能就是在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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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those l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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